-
天津快速路设汽车尾气监测门站 超标车辆将受罚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减少机动车污染,12月27日,24小时全天候开展遥感监测的“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门站”在北辰区南仓道快速路投入使用,这也是天津快速路设立的第一..
来源:时间:2016-12-28 -
环评有重大失实要追刑责 重金属污染入罪标准细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纳入污染环境罪。
来源:时间:2016-12-27 -
“费改税”刺激环保市场潜力释放
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该法将于2018年 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
来源:时间:2016-12-27 -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18种“严重污染环境”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司法解..
来源:时间:2016-12-27 -
如何通过垂管改革提升基层环保治理能力?
通过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可以实现省级环保部门职能职责的提升,这一点大家有广泛共识,河北和重庆也在这方面作了较好的表率。
来源:时间:2016-12-27 -
环保数据造假 聊城一公司被罚10万元
12月2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莘县深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该公司也成为今年被省环保厅查处通报的第四家监测数据造假企业。为躲避环保部门监管,该..
来源:时间:2016-12-27 -
“两高”再出司法解释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2017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情节严重的;强令、指使、授意他人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将入罪。
来源:时间:2016-12-27 -
最高法最高检: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将从重处罚
2017年1月1日起,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实施或..
来源:时间:2016-12-26 -
“治霾神器”就是变相数据造假
近日,某市有居民发现,自家住宅附近一处空气监测点周围,每天都有一台雾炮车不停地喷洒水雾降尘。听环卫工作人员说,作业线路是上级规定的。
来源:时间:2016-12-23 -
环保部:河北鑫达等企业存在恶意应付检查问题
环境保护部通报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根据监测数据显示,12月20日,全国空气质量日均值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的城市共有90个,京æ
来源:时间:2016-12-22
热点推荐
地方动态
